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 校园新闻
      >
    • 媒体报道
      >
媒体报道
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
责任编辑:网络
2023-03-17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3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


两会前夕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职业教育发表了众多观点!一起来看看!


全国人大代表  罗丹

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罗丹认为,国家资格框架的缺失,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地位难以真正落实,严重制约了社会技术技能积累与发展。同时,人才成长通道有限,竞争压力提前,致使基础教育“双减”阻力重重。另外,缺乏国家资格框架,与有关国家难以建立文凭、资格的有效对等关系,不利于教育国际交流。基于此,加快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已经成为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


“建议可以成立国家职业教育总局或类似机构,统筹不同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学习者的学习结果为导向,开展资格等级研究。”罗丹建议,把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面向成年人的各种培训等都纳入到资格框架中,通过统一的资格等级标准描述,建立“等值不同类”的国家资格等级体系。


罗丹还提出,通过组建国家资格框架研制专家组,开展资格类型及分类型等级标准研制,并以国家资格框架的标准为依据,指导、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学分制改革,真正实现培训阶段化、终身化学习,推动教育现代化。


“当每一个人找到适合自己的成才路,就能推动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罗丹说,国家资格框架建设并非一夕之功,希望自己的建议能够为教育体系有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  许玲

落实新《职业教育法》,还需攻克“三关”

其中,“第一关”是要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的实施细则或职业教育条例,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责。许玲发现,目前,仅有部分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况且大多数条例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适应新职教法的要求。建议以新职教法施行为契机,推动各省(区、市)和地市级政府吸纳新职教法精神,制定或修订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推动新职教法落地、落实、落细。


“第二关”是要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虽然在过去的10年我国已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上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是,许玲发现,仍然有较多的省市没有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即或是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在拨款口径上也不同,如生均公用经费、生均综合定额等。各地对是否将中职学生的免学费补助纳入生均拨款的测算口径也不同。


她建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推动省级政府建立完善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第三关”是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制订区域内产教融合实施细则。许玲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敦促各省级政府牵头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找准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契合点,搭建企业和院校的桥梁,将金融、财政、土地、税收组合拳的政策利好以可操作的方式落实下去,推动产教融合真正落地。